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期无损检测UT-II级人员取证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01 来源: 培训四部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第二期UT-II考试取证(含取证补考)日期调整至9月18日举办,现将此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9月18日08:00-08:30现场核验及人脸识别

     08:30-10:00理论开卷;

     10:30-12:00理论闭卷;

实际操作考试时间以考场公告为准。

二、申请步骤

第一步申请行政许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zwfw.zj.gov.cn)注册账号完成实名认证;选择省级事项,搜索关键词“无损检测”,点击“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取证)”按流程申请行政许可。

第二步考试场次选择:行政许可审核通收到提醒短信后,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考试管理系统(ks.zjzlpx.com),自主选择适合的考试场次。

三、考试具体事宜

防疫要求:体温不高于37摄氏度,健康码为绿色,行程码中没有带“*”的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浙江省外旅居史的持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如有特殊情况请微信咨询考试机构。

考试标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考试按TSG Z8001-2019《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的有关要求实施。

考试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凤凰路77号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海宁基地,理论考场2号楼3楼。

现场核验、人脸识别:考试当天考生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视力证明原件、UT-I证书原件(申请升级考试者携带)、其他行业UT-II证书(申请闭卷免考者携带),提前30分钟进行现场核验及人脸识别。

合格标准:各科考试评分采用百分制,理论闭卷、理论开卷、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为70分合格。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科目允许在原考试机构补考1次;受理之日起2年内未通过全部科目的,需要重新申请行政许可。

成绩公布: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考试管理系统和浙勤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gbpx.com/)公布考试成绩后上报发证机关。

发证:发证机关在收到考试成绩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检测人员证》,快递至许可系统预留地址。

四、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大伟、林拥,联系电话:0571-85786503。

咨询邮箱:zjjypxzx@163.com

咨询QQ群1:299935229,QQ群2:659443213,QQ群3:949289674

微信咨询:cdw232439618

 

 

 

浙勤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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