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电力发展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中长期电力交易暂行规则(2020年修订版)》。为让相关电力部门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新修订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根据省能源局电力处安排,定于11月下旬在杭州举办“全省电力发展改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电力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基本路径;
2、电力现货市场设计;
3、中长期电力交易规则解读;
4、浙江电力普通直接交易管理实务;
5、电力项目规划管理实务;
6、新形势下的电力需求侧管理;
7、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解读;
8、低碳情况下的能源转型;
9、智能电网发展。
二、参训对象
各发电企业、配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师资
本期培训班将邀请国家能源局、省能源局电力处、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授课,现场答疑。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5日-27日,25日上午报到,27日下午结束;
地点:杭州海外海纳川大酒店(总机:0571-88173333;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575号);
五、培训费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8〕1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培训费 1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请报名参训人员在开班前将培训费打款至浙勤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并写明发票抬头、税号和接受电子发票的手机号码。
中心户名:浙勤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
账号:8110801012801998577。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1月23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传真或电邮至浙勤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原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传真:0571-87103151,E-mail:fgwpxsk666@163.com。
(二)相关省内外发电企业请省能源集团、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联络部)、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所属关系负责通知,国网公司华东分部、各地市供电公司及附件1中其它发供电企业请省电力公司负责邀请通知,相关用电企业请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负责通知。
(三)联系人
方 悦 0571-85294311 18258535117
黄冠华 13735530772
附件:
1、参训单位名单
2、报名回执
浙勤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
(原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upload/peixun/202306/19/2023061918242762707.doc
通知下载:/upload/peixun/202306/19/202306191824279784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