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务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10 来源: 

各有关单位:        

去年,国家政策持续关注和聚焦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强调,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去年9月底,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及改革提出“三道红线”。去年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确定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等新机制。为了帮助各有关单位把握当前各项政策导向,提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能力,浙江省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拟于2024年2月底3月初在杭州举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宏观展望部分

1.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对地方隐债的影响性分析;

2.《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分析;

(二)政策解读部分

3.《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解读;

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解读;

5.《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分析;

(三)化解风险实操部分

6.政府债务管理、隐性债务案例解析及风险防范;

7.片区开发类项目模式盲用引发的政府隐性债务及化解方式;

8.政府(国企)重大项目创新谋划实务;

9.政府(国企)重大项目管控实务;

10.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及投融资模式创新实务。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国资、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等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

地方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投资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水利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城市公共事业单位(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及业务骨干;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等相关公司的领导及业务骨干。


三、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及知名专家授课。培训班采用集中讲授、典型案例分享形式。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月底3月初,5天。

地点:杭州。

费用:每人缴纳培训费2750元;食宿统一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可转发至有需要的参训单位),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参训,并于2月20日前按下列两种方式任选一种进行报名:


方式一: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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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务培训班报名回执.xls

发送至邮箱:zjfgwpx01@163.com。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0571—81950758、18258104966



浙江省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

3号+关于举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及项目投融资实务培训班的预备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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