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去年,国家政策持续关注和聚焦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强调,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去年9月底,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及改革提出“三道红线”。去年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确定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等新机制。为了帮助各有关单位把握当前各项政策导向,提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能力,浙江省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定于3月18日-22日在杭州举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发改、国资、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等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
地方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投资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水利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城市公共事业单位(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及业务骨干;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等相关公司的领导及业务骨干。
三、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及知名专家授课。培训班采用集中讲授、典型案例分享形式。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3月18日-22日,5天。
地点:杭州。
费用:每人缴纳培训费2750元;食宿统一安排。具体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可转发至有需要的参训单位),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参训,并于3月8日前按下列两种方式任选一种进行报名:
方式一:扫描二维码(附件1)进行在线报名;
方式二:将报名回执(附件2)发送至邮箱:zjfgwpx01@163.com。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0571—81950758、18258104966
浙江省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6日
12号 关于举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务培训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