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期无损检测UT-II人员考试取证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根据2024年度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计划,我中心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三期特种设备无损检测UT-II人员考试取证(含取证补考)。现将此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0月23日14:00-16:00考生报到及原件核查
10月24日13:00-13:30人脸识别进场
13:30-15:00 UT-II理论开卷考试;
15:30-17:00 UT-II理论闭卷考试;
10月24日至25日分组进行实操考试,分组安排见现场公告。
二、申请步骤
第一步申请行政许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注册账号完成实名认证;选择省级事项,搜索关键词“无损检测”,点击“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取证)”按流程申请行政许可。
第二步考试场次选择:行政许可审核通收到提醒短信后,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考试管理系统(ks.zjzlpx.com),自主预约考试场次,如无法参加考试请在约考截止日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取消约考。
三、考试具体事宜
考试标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考试按TSG Z8001-2019《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的有关要求实施;理论开卷考试仅可携带法规、标准、出版教材,不得携带笔记、题库。答题卡答题,请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文具。
考试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凤凰路77号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海宁基地,理论考场2号楼3楼,实操考场2号楼404室。
原件核查: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携带毕业证原件)、视力证明原件、申请升级考试者携带同项目一级证书原件、申请闭卷免考者携带其他行业同项目二级证书,至4号楼1楼报告厅进行原件核查,通过核查后允许参加考试;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发证机关。
合格标准:各科考试评分采用百分制,理论闭卷、理论开卷、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为70分合格。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科目允许在原考试机构补考1次;受理之日起2年内未通过全部科目的,需要重新申请行政许可。
成绩公布: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考试管理系统(https://ks.zjzlpx.com/)和浙江省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gbpx.com/)公布考试成绩。
发证:发证机关在收到考试成绩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快递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预留地址。
四、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地址:杭州市文三路555号2号楼。
联系电话:陈大伟,谢玮琪,联系电话:0571-85786508
微信咨询:cdw232439618。
浙江省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9日
85号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期无损检测UT-II人员考试取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