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期无损检测RT-II人员考试取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11 来源: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2024年度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计划,我中心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三期特种设备无损检测RT-II人员考试取证(含取证补考)。现将此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1月6日14:00-16:00考生报到及原件核查

11713:00-13:30人脸识别进场

13:30-15:00 RT-II理论开卷考试;

15:30-17:00 RT-II理论闭卷考试;

11月7日上午至8日进行实操考试,分组安排见现场公告

二、申请步骤

第一步申请行政许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注册账号完成实名认证;选择省级事项,搜索关键词无损检测,点击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取证)按流程申请行政许可

第二步考试场次选择:行政许可审核通收到提醒短信后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考试管理系统(ks.zjzlpx.com),自主预约考试场次如无法参加考试请在约考截止日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取消约考。

三、考试具体事宜

考试标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考试按TSG Z8001-2019《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的有关要求实施;理论开卷考试携带法规标准、出版教材,不得携带笔记、题库答题卡答题,请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文具。

考试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凤凰路77号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海宁基地,理论考场2号楼3楼,评片考场2号201拍片考场11号楼曝光室

原件核查: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携带毕业证原件、视力证明原件、申请升级考试者携带同项目一级证书原件、申请闭卷免考者携带其他行业同项目二级证书,4号楼大礼堂进行原件核查,通过核查后允许参加考试;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发证机关

合格标准:各科考试评分采用百分制,理论闭卷、理论开卷、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为70分合格。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科目允许在原考试机构补考1次;受理之日起2年内未通过全部科目的,需要重新申请行政许可。

成绩公布: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考试管理系统(https://ks.zjzlpx.com/)和浙江省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gbpx.com/)公布考试成绩。

发证:发证机关在收到考试成绩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快递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预留地址

四、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55号2号楼

联系电话:陈大伟谢玮琪,联系电话:0571-85786508

微信咨询cdw232439618

 

 

 

浙江省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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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号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期无损检测RT-II人员考试取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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