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15 来源: 培训三部

各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以及最近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上,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了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并将其作为2021年的重要任务。目前,我省正围绕“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战略目标,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经济增长、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全力推动能源电力从高碳向低碳、从化石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变,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积极助力全省在2030年前率先实现碳达峰。

    为深入学习党中央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系统性深刻变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帮助各有关单位更好地熟悉能源政策、把握发展趋势、制定科学的减排目标,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浙勤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培训中心(原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拟于5月下旬在杭州举办一期“全省‘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从全球形势与战略决策角度看碳达峰、碳中和,从欧洲能源转型思考中国零碳路线;

(二)碳达峰、碳中和与能源革命,碳中和背景下的能源转型,碳中和目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近期政策形势分析;

(四)全国碳市场体系框架设计及相关政策办法介绍;

(五)碳减排及利用技术途径探讨;

(六)碳达峰、碳中和的压力来源与应对方式;

(七)智慧能源管控;

(八)碳达峰、碳中和与城市建设;

(九)绿色产业发展机遇;

(十)浙江碳达峰、碳中和探索与实践。                                         

二、培训对象

全省能源管理机构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电力、钢铁、煤炭、石油、新能源、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水泥、造纸、食品、电器、纺织、化工、垃圾焚烧和填埋、交通运输、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领域企业单位相关碳管理和技术人员;金融机构、高校、科研单位、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等碳达峰中和技术支撑机构相关人员。

三、授课师资

本期培训班将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及我省能源局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和业内专家授课,并现场答疑和交流互动。

四、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培训时间5天,培训费用按省财政规定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需要组织落实好参训人员,并于20215月14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我中心。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0571)85294311,18258535117

传真:(0571)87103151

E-mail:fgwpxsk666@163.com

 

附件:全省“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

                

 

                浙勤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培训中心

(原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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